
特藏文獻管理規則
特藏文獻管理規則
一.特藏文獻的范圍
特藏文獻的范圍包括:古籍(1911年以前出版的文獻)、民國期間出版的文獻、《四庫全書》系列、《中華再造善本》等新版古籍及我館具有收藏與保存價值的其他文獻。
二.特藏文獻借閱制度
1.特藏閱覽室對本校高年級(本科三年級以上)及研究生、教師開放,刷“校園一卡通”室內閱覽。外單位人員需持個人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館長批準。
2.讀者不能將書包(包括電腦包)、書刊、食物飲料等物品帶入特藏閱覽區。
3.特藏文獻實行閉架管理,設閱覽登記薄和復印登記薄,讀者先登記然后由工作人員提書,讀者閱覽完畢,將文獻歸還工作人員,由工作人員入庫上架。
4.善本古籍不提供閱覽,特殊情況請主管領導批準。
5.使用特藏資源須仔細愛護,查閱時應輕拿輕放,嚴禁折頁、圈點。抄寫僅限用鉛筆或圓珠筆,凡涂抹、撕毀張頁、插圖、書套等,一律按遺失賠償處理,原書仍歸本館所有。
6.特藏文獻一律不可攜帶出室,如需復印,須辦理復印手續并只能在圖書館館內復印,及時歸還,逾期未還按圖書館相關規定處理。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攜帶出館,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,由主管領導簽字批準。
7.善本古籍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。1949年10月以前出版的文獻不予復印,如讀者急需,須提出申請,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照相復制。
三.特藏文獻保護制度
1. 特藏文獻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,提高警惕,隨時注意防水、防火、防蟲、防盜。
2. 定期清點特藏文獻,核查有無缺少、錯架,并做好記錄。
3. 要及時檢查藏書破損情況,建立破損書檔案,并及時裝裱修復。
4. 凡出室文獻要嚴格履行相關手續,并按時追還回室。
5. 預防蟲蛀,每年五、六月份定期投放除蟲藥。
6. 保持室內清潔,注意調節室內溫濕度,注意避光,經常通風。
7. 閉館時必須斷水、斷電,關好門窗。